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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药科大学招聘艺术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5 15:22:53   发布机构:组织人事部   浏览次数:

 

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厅【2006】3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布艺术教师岗位,有意者可报名参加招聘。
一、报名岗位以及数量
艺术课专任教师,2名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主要工作职责:
(一)、全校本科学生公共艺术课程的教学工作,主要课程有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戏曲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影视鉴赏等;
(二)、负责指导学生艺术团和校园文化活动等,加强对大学生日常艺术教育;
(三)、负责校园宣传活动的艺术设计和指导;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工作;
岗位实行坐班制。
三、报名条件与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艺术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2月31日前出生)
4、音乐、美术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各1名,本、硕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相关性。
四、岗位待遇
以人才派遣模式签约,通过人才派遣公司为录用者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学校政策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
网络报名。有意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命名为“33-艺术教师-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后,发送至yaodazhaopin@163.com邮箱内。报名工作负责人:张老师。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6日18:00。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学校会安排工作人员于三日内电话通知,未通过审核的面试人不予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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