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申报(11月28日前报送)
1、《2014年沈阳药科大学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委员会成员名单》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请在学院(部门)例会之前报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2014年推荐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人员情况一览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注意:一览表中需填写申请聘用但未推荐至学校人员名单,并在备注栏写明“未推荐”字样)
3、《沈阳药科大学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主要业绩表》纸质版一式30份及电子版(A3规格单面打印1页):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医药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填写《业绩表(一线)》;辅导员和其他教学辅助系列,包括图书、档案、会计、审计、编辑、卫生、工程、计算机等填写《业绩表(其他教辅、辅导员)》。此30份表应为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复审修改并加盖公章的最终版。
4、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证书复印件、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拟申请职务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教学辅助系列需提供)、申请表中所列代表论文复印件以及学历、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申请表中所列代表论文等的检索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用A4纸复印并于左上角装订,由学院按照申报人员顺序统一装档案袋中附在业绩表后。
5、佐证材料原件一式一份:包括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原件、拟申请职务的任职资格证书原件(仅其他教学辅助系列需要提供)、申请表中所列代表论文(请在期刊封面右上角标明序号并在所在页码做好标记)、著作、课题(只提供科研处及教务处未备案的)、获奖证书原件等。附件材料按照业绩表顺序排列,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粘贴附件目录,并注明所在部门、申报人姓名、所在系列、申报职务(具体参见附件材料制作模板)。若是附件材料较多需要2个及以上档案袋,请在档案袋底部标签上注明顺序。
6、《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电子版:照片上传电子版即可。表格请严格按照样表书写格式规范填写。
7、各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后的A3表原件:上报时,请将同一名老师的各职能部门审核盖章A3表原件订在一起。
二、材料审核
1、个人荣誉称号、年度考核情况、任职年限、学历等资历及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材料由基层部门负责审核,组织人事部复审。
2、本科教学工作量、教学奖励、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教材编撰等教学工作情况由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公章。
3、研究生、继续教育教学工作量及相关立项、奖励等情况,由研究生处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审核认定,并加盖公章。
4、科研项目及级别、科研获奖及级别、著作、重点实验室带头人、项目累计到校经费等科研工作情况由科研处审核认定,并加盖公章。
5、项目累计到校经费须由计财处复审并加盖公章。
6、请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的申请表相应项目栏处均请职能部门加盖公章。
三、时间安排
11月13日-20日 个人准备材料,到所在单位报名、上交材料。
11月21日-25日 各学院(部门)、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计财处、组织人事部审核材料。
11月26日-28日 各学院(部门)例会推荐人选,报送申报材料。
12月1日-3日 申报材料复审、公示。
12月4日-10日 各系列聘委会例会、拟聘人员公示、聘任、报省厅审核。
四、材料报送
1、职称申报相关材料请到组织人事部公共邮箱中下载。
邮箱:zrbszk@163.com 密码:02423986038
2、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学院(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3、材料报送地点: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楼四楼师资科)。
4、联系人:王中华 吕阿丽 联系电话:024-23986038
23980304@163.com;176928801
沈阳药科大学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