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举中国共产党沈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沈委发[2016]14号)要求,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委组织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代表推荐、组织考察,确定了沈阳药科大学1名同志作为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委教科工委系统出席中国共产党沈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如下:
李 宁 女 沈阳药科大学中药学院教授
本公示发布后,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2016年9月23日前以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市委教科工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C座318室(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邮政编码:110169
电 话:22897015
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