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半年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人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2 11:19:48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59号)要求,我校开展了2021年上半年“引博”工程资助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组织人事部初审,现将我校2021年上半年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申报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8月2日-8月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邮件的方式反映意见。
邮箱:yaodazhaopin@163.com。
要求:①必须署真实姓名。②反映情况真实可靠。
沈阳药科大学
2021年8月2日
【关闭窗口】【打印】
©2014 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 计算中心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