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药科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要求,现将第二批考核人员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日期: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
二、体检地点:辽宁省金秋医院体检3号楼(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三、集合时间及地点:体检人员请于2021年10月20日8:50在金秋医院3号楼的体检中心集合。
四、体检注意事项:1、晨起空腹,体检前一天22:00后禁食禁水;2、体检前一天请洗澡并保持身体清洁;3、注意休息;4、禁忌用药(可能影响肝功);5、体检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6、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二寸照片一张;体检费自理。
五、体检人员名单:宋建新。
其他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24-43520036
沈阳药科大学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