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校将开展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的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中,拟进入沈阳药科大学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日程安排
时间:2025年5月27日(周二)下午2:00-3:30。
地点:沈阳药科大学校本部图书馆第一学术报告厅(五楼)。校本部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考生需在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校本部北门核验身份后入校。
三、复审内容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 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笔试准考证。
3.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申报岗位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 学信网出具的附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海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未取得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最高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及相应验证报告,以及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发放证明(见附件2)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5. 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证、职称文件、职称评定表等相关职称证明材料。
6. 申报岗位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证明等材料(见附件3)。
7. 申报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供由其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应写明工作岗位,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工作经历起止时间等(见附件4)。
8. 申报岗位对学生干部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供学生干部聘书或由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见附件5)。
9. 申报文体学院专任教师(一)岗位的,需提供能证明从事篮球、乓乓球、瑜伽、中国传统武术专项的材料,如相关专项运动的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
10.申报法务专员岗位的,须提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11.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说明
1. 应聘人员需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面试。
2. 面试人选将在现场资格审核后确定并发布。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确保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通知及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学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 资格审查当天仅限考生本人进入校园,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1594010125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附件
1.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暂未发放证明(模板)
3.党员证明(模板)
4.工作证明(模板)
5.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模板)
沈阳药科大学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