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16〕94号)要求,我校开展了2018年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核,共推荐我校教师188人参评沈阳市高层次人才。
沈阳市人社局对申报人员进行了审核认定,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6〕54号)中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我校最终共有129人被评定为沈阳市 2018年度第四批、第五批高层次人才,其中杰出人才6人,领军人才35人,拔尖人才43人,高级人才45人。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及时关注并研判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有关政策,加强沟通,为我校教师提供了良好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平台。学校将继续加大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我校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