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沈药大党发〔2024〕113号)
发布时间:2025/03/27 14:40:26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经2024年11月13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张 宇同志任药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比照正处级领导干部校内待遇);
赵龙山同志任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免去:
张 宇同志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中共沈阳药科大学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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