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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三项成果创新”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4 10:34:59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及“不忘初心振精神 解放思想谋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决定在全校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三项成果创新”评选活动,现将2018年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校“不忘初心振精神 解放思想谋发展”教育实践活动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方面内容进行申报。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的党建工作或活动,要着眼于如何通过促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从而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围绕教工党员开展的党建工作或活动,要重点体现教工党员身份,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将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努力转变工作作风,立足岗位做贡献;围绕学生开展的党建工作或活动,要重点体现学生的党员特点,积极投身“两学一做”教育,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敢于担当、善作善为。团结和带领广大普通学生,推动学校形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立志成才做贡献。

二、内容与要求

“三项成果创新”活动主要是指各基层党组织围绕“组织工作创新”、“共产党员工程”、“主题示范党日”开展的党建工作或者党建活动。

(一)“组织工作创新”。“组织工作创新”是指各级党组织围绕党建工作开展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的创新。如:党建工作理论的新发展;工作内容、形式、方法以及运行机制的创新;工作中应用现代办公技术的手段等。评价指标:1.立项内容针对性强;2.解决工作中重点或难点问题的理念、方式和方法、制度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3.实践应用性、可操作性强,效果明显;4.在同行中具有推广借鉴价值;5.需有公开发表的与项目有关的文章或校外媒体宣传报道。

(二)“共产党员工程”。“共产党员工程”是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立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促进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围绕着一项具体目标,系统开展的党内活动。评价指标:1.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工程中体现明显,积极参与论证、立项,实施中先进性体现突出;2.在促进教学、科研、学习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作用显著;3.主题突出,与党组织所在单位(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特别是重点工作结合紧密;4.属于实施完成周期长的一项党内活动;5.需有公开发表的与项目有关的文章或校外媒体宣传报道。

(三)“主题示范党日”。“主题示范党日”是指各级党组织在某一个党日举办的一项主题活动,或者在连续多个党日举办的同一主题的活动。评价指标:1. 主题鲜明。要围绕活动主题,贴近党员实际,着眼党性教育,提升党员素质,突出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确定党日活动的主题;2. 特色突出。要紧密结合单位特点、岗位特点、专业特点,紧扣本支部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内容充实,富有内涵,突出时代特色和个性特点,不求广而全,力求精而特;3.设计新颖。通过理念创新、组织创新、平台创新,探索运用互动式、案例式、嵌入式等方法和互联网手段,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日活动的积极性,参与率95%以上;4.强化实践。要突出党日活动的实践性,结合实施“校园先锋工程”,组织广大党员积极开展“一访二联三谈”和“先锋示范岗”活动,投身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5. 富有实效。要求强化“党日”姓“党”理念,突显教育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忌娱乐化、庸俗化、平淡化、随意化,提倡从党员身边人、身边事入手,从热点、焦点切入,使广大党员思想有触动、境界有提升、信念更坚定,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和提升;6.典型引路,体现“示范党日”要求。遴选确定的“主题示范党日”活动,应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强,典型性、示范性比较突出,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便于其他基层党组织学习借鉴。

三、评选办法及报送要求

(一)评选办法

各二级党组织参与评选的项目应为2018年内已经开展的工作或活动。原则上每个分党委申报不得少于3项(主题示范党日不得少于2项),党总支申报不得少于2项(主题示范党日不得少于1项),直属党支部申报不得少于1项(主题示范党日不得少于1项)。

各单位要将申报项目进行认真总结,我部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入选名单及等次。对于入围的项目按照不同等次给予经费资助,其中优秀的项目将推荐参加省委教育工委的评选及校内交流。

(二)报送要求

评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月4日。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项目需填写《沈阳药科大学“三项成果创新”推荐汇总表》(附件1)、《沈阳药科大学“组织工作创新”申报表》(附件2)、《沈阳药科大学“共产党员工程”申报表》(附件3)、《沈阳药科大学“主题示范党日”申报表》(附件4),并附3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实事求是,文字应简洁生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得当。主要包括:活动主题与设计思路、具体组织及实施过程、活动特色及主要成效、经验与启示四部分,同时提交活动照片3-5张(配文字说明)或3-5分钟精短视频。纸质版申报材料(含附件1—4,以及3000字以内申报材料)需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三项成果创新’申报材料”字样。

开展“三项成果创新”评选活动,既是落实上级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的具体举措,也是我校十几年来坚持开展的特色党建活动,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炼特色、选树典型,广泛动员、积极申报,推动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再上新的台阶,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联系人:范鑫歆

联系电话:024-43520036,18840055678

电子邮箱:53309783@qq.com

附件:1. 沈阳药科大学“三项成果创新”推荐汇总表

      2. 沈阳药科大学“组织工作创新”申报表

      3. 沈阳药科大学“共产党员工程”申报表

      4. 沈阳药科大学“主题示范党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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