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在领取社会保障卡后,请立即核对卡面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如信息有误,及时与组织人事部劳资科联系。
一、启用时间
已领取二代卡的参保人,应使用二代卡。
尚未领取到二代卡的参保人,可继续使用老卡。
参保人的二代卡激活后,老卡自动作废。老卡原有的个人账户余额自动转移到二代卡上。老卡可由持卡人自行销毁。
注意: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只能使用二代卡。
二、二代卡的激活
(一)单独激活。
持卡人在省直医保定点医院、卫生所和零售药房首次使用二代卡就医购药时,医保功能单独自动激活。
(二)联动激活。
持卡人凭社会保障卡及有效证件,到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市内任意网店柜台联动激活二代卡的金融功能和医保(人社)功能。
三、二代卡的密码设置
社会保障卡的密码包括金融交易密码和人社交易密码,分别由两套独立的密码管理。
(一)人社交易密码。
初始密码为123456,可在省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修改。
建议持卡人收到二代卡后尽快修改密码。
注意:人社交易密码连续5次以上输入错误会造成锁卡。发生锁卡时,持卡人需到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服务网点解锁并重置密码。
社会保障卡联合办公网点:
1.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和平北大街支行(024-22839583)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
2.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体院支行(024-86930806)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89号4门
(二)金融交易密码。
初始密码为955330,可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任意网点修改。
注意:金融交易密码连续3次输入错误会造成锁卡。发生锁卡时,持卡人需持有效证件到建行网点处理。
四、二代卡的挂失
社会保障卡发生丢失时,持卡人应立即挂失。
(一)口头挂失。
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电话(024-12333)完成人社功能挂失;通过合作银行服务电话(024-95533)完成金融功能挂失。
(二)书面挂失。
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挂失后,人社功能和金融功能同时挂失。
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均长期有效。
五、二代卡的解除挂失
持卡人在社会保障卡挂失后找回卡片的,应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解除挂失需持卡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解除挂失后人社功能和金融功能均恢复生效。
已申请补卡后,又找回原卡的,不可办理解除挂失。
六、二代卡的补办
社会保障卡在挂失生效后可进行补卡,申请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服务网点办理。
补卡成功后需重新激活和设置密码。
七、二代卡的更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卡人应申请换卡:
1.卡片有效期满(有效期10年);
2.卡面关键信息错误;
3.卡片无法正常使用;
4.持卡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依法发生变更;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需本人进行换卡的情况:
1.卡片无法正常使用的:持卡人应到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验证是否需要换卡;确需换卡的,服务网点将坏卡收回并重新制卡。
2.持卡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依法发生变更的:由持卡人本人持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以及社会保障卡到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服务网店变更个人在银行登记的基本信息;银行返还并注销金融账户,收回社会保障卡,并出具证明材料。然后由单位持相关材料进行信息变更和重新申领。
八、配套服务相关问题
(一)服务电话调整。
自2018年4月3日起,省直医保服务电话调整为(024)12333,参保人可根据语音提示进行个人医疗保险相关信息查询、社保卡挂失等自助业务。
(二)开通微信公众号服务。
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关注“辽宁社保”微信公众号,可实现个人医疗保险相关信息查询、社保卡挂失等自助业务。
(三)办卡方式调整。
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除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由所在单位统一向省社保局申请外,个人加急制卡、补换卡、销卡以及各类金融业务需持卡人本人到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网点办理。